【不動產課程】繼承法令與實務問題解析
繼承法令與實務問題解析 【課程大綱】 一、繼承法之架構及處理繼承問題的思考步驟。 二、親屬法與遺產分配相關之規定,包括:結婚及離婚之要件、夫妻剩餘財產分配、非婚生子女與生父如何建立親子關係、收養子女之要件等。 三、法定繼承、代位繼承及喪失繼承權之概念及相關司法實務見解。父母臥病,子女漠不關心,是否會喪失繼承權?被繼承人無尚生存之子女、父母及兄弟姊妹,其姪子、外甥是否有繼承權? 四、侵害繼承權之法定要件為何?父親死亡,大兒子先提領父親的存款且占據父親遺留的房產,是否構成侵害其他子女之繼承權?繼承權被侵害如何救濟?繼承回復請求權之訴訟實務及大法官釋字第771號解釋之運用。 五、遺產屬繼承人公同共有,應如何分割?遺產分割與共有物分割之有何差異?遺產分割時如可否主張生前特種贈與之歸扣,如何計算?父母生前幫大兒子買房及送女兒嫁妝,是否應予歸扣? 六、如何確保父母之遺債子女不必償還?如何向法院申報遺產清冊?司法實務應如何辦理?如未申報有何風險? 七、拋棄繼承之要件及效力?子輩全部拋棄繼承孫輩有無繼承權?又如子輩部分拋棄繼承孫輩有無繼承權?係代位繼承或本位繼承? 八、土地開發範圍有無人承認繼承土地應如何處理?如何聲請指定遺產管理人? 九、何謂特留分?應如何計算?特留分被侵害該如何救濟? 十、遺囑之法定要件為何?如何製作遺囑並避免爭議?遺囑內容應注意那些事項?如何指定遺囑執行人?遺囑執行人之職務為何?可否請求報酬? 【講師簡歷】 黃偉政 老師 學歷:國立政治大學法律系畢業 經歷: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長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法制室主任 現職:中國房地產協會民法及土地法規講師 全國補習班民法及土地法規講師 高點補習班地政類科民法講師 永然法律研究中心民法講師 高雄 台南現代法政研習中心民法講師 明道國際法律事務所顧問 吉田地產國際開發機構顧問 【上課時間與地點】 上課時間 : 111/12/30 ( 五 ) 09:30~12: